| sonya's profile晒太阳的阿莫PhotosBlogLists | Hel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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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October 深夜 灯光中涂得鲜红的指甲 像是一个鲜红的美梦 尘间一所漂移的孤岛 他们两个从绝望中生出一朵花 一对早已涅槃了的年轻人 左手牵着狗 右手拎着兔 在心里放着风筝 ...... 我 似乎已经不习惯熬夜了,这么说是因为,最近几个月来,每次熬夜,都是有理由的。熬夜之前我知道我将熬夜,熬夜之后我知道为什么熬夜。当今天我决定熬夜做点 正经事儿的时候,我发现,我比哪天都想早睡觉,我憧憬着那个从来没有发生过的第二天早上,晨曦刚刚照进窗子的时候睁开眼睛,开始做那件正经事儿。当一个上 班的人发现自己开始把熬夜当成一件事儿的时候,她就开始一无所有了。可以预知的,从此恶行循环,直至早睡早起,优生优育。 我不喜欢睡眠, 因为它能化解一切。忧伤、愤怒、饥饿、恐惧、思念、失望......一切伴随着充满清晨香味的淡金色的阳光迎刃而解了,新的一天就这样到来了。我常常想, 猫之所以那么让人喜爱,在于它们永远晚上活动,拉屎、吃饭、旅游、做游戏,却让白天在呼呼大睡中度过。这是一种多么勇敢的动物啊。它们不必依赖清晨阳光带 来的希望与繁荣。 如果你用黑夜来睡觉,噩梦会用最邪恶的方式放肆的帮助你。弗洛伊德会同意噩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。因为天一亮,火车就在上 面停下来了。昨天有人做了噩梦,一个姑娘背对着镜头在用手捋自己的头发。做梦的人问,你掉头发么?梦里的姑娘说,掉啊,你看,就把所有的头发从头皮上揭了 下来。这是怎样的恐惧呢?把做梦的人吓醒了。这恐惧深藏了多少个清晨才能治愈的不安呢?又有谁把如此大的权力交付给清晨呢?做梦的人不是我,也不是我的 猫。但这个故事却让我越发的讨厌将夜晚用来睡觉了。 深夜,打火机嘎达的一声,冒出黄色的火苗,安静的空气中,听到香烟嘶嘶的在默默欢呼, 思考些白天不屑一顾的事情,耳边间或的传来远方某辆夜行汽车娇俏的喇叭声,被台灯放大的影子们仿佛在墙上跳舞,不再寄托于清晨美妙的气味与光亮,不再寄托 于下一个轮回,生命因为共处于那深蓝色苍穹之下宁静而欢快的呼吸,这是多么好的时光呢。不管是反复念塞巴斯蒂安 冯 安东尼奥这个名字,仅仅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好听,还是不停的打字,就是为了听见键盘清脆的声音。我都觉得非常欢快。想到我已经不再习惯熬夜,我就羞愧难 当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amoxian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A5E22F84D28D40B0!1983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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